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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买菜算工伤
时间 : 2014-08-21 16:45:26来源:客运站 火车票在线订票

  据悉,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据了解,下班买菜算工伤的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给下班买菜算工伤正式穿上了一件保护衣。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下班买菜算工伤

 

  《规定》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四种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四种情况分别是:(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为了更好地保护因工外出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只要不是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工伤。

  下班买菜算工伤解读

  事实上,人们不可能一刻不停的连续劳作8小时,从走向岗位、补充能量和修复体力的“预备”角度解读,“上下班途中”应当被视为“工作”的延伸,将“途中”发生的意外认定为“工伤”并非牵强附会。再说,除了大块的“工余”时间和法定休息日,人们利用“上下班途中”顺便或者绕道“办点事”早已成生活习惯,比如买菜、接孩子、看父母等等。从节约时间、提升效率计,人们不可能先下班空手回家,再出门购物买菜。

  为彰显工伤认定的人性化,最高法此次司法解释紧扣“合理”这一关键词,包括“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也就是说,充分把握对“途中”时间与路线要求的“正当性”考量。比如,把早一点、晚一点、下班后再加班、选择错峰回家等诸多情形,都界定为合理时间区域;把顺便的买菜、接孩子、看父母等日常活动都视为合理路线,既不依上下班的“最短”距离,也不按用人单位划定的路径,而是充分考虑劳动者的正当需求和实际需要,这无疑契合了“以人为本”和“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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